贺州市望宝山石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5

贺州市望宝山石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贺州市望宝山石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书编号

中赛(现评)20240010

用人单位名称

贺州市望宝山石材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东水村水岩坝老虎坳

企业联系人

冯炜清

项目简介

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望宝山大理石矿整合于20161013日(登记备案号:贺平发改登〔201619号),由马塘1号大理石矿、马塘2号大理石矿、望宝山1号大理石矿、望三片4号大理石矿、望三片7号大理石矿、望三片28号大理石矿、望三片98号大理石矿、望宝山水井脚瑜通石场等共8个大理石场整合而成。

采矿权人:贺州市望宝山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矿山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望宝山大理石矿;

建设地址: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新联村境内。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开采矿种: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90m3/a(年开采大理石片石约194.4吨,大理石荒料48.6万吨);

矿区面积:0.3185km2

开采标高:+501.3m+200.0m

现场调查人员

谢元科、陈大刚

时间

2024.09.30

企业陪同人

冯炜清

现场监测人员

谢元科、黎祖雄、叶永斌

时间

2024.10.11~2025.10.162025..02.27~2025.03.01

企业陪同人

冯炜清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电焊弧光(紫外线)、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柴油、夏季高温、乙炔、工频电和手传振动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大大理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和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本次所检测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大理石粉尘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本次共测量15个工作场所/工种噪声强度,除4号采区凿岩岗位、2号采区凿岩岗位、3号采区绳锯岗位、3号采区钻孔岗位和5号采区钻孔岗位共5个岗位的噪声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10个工作场所/工种接触的噪声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次检测凿岩岗位和绳锯岗位高温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次检测2个工作场所/工种手传振动强度,2个工作场所/工种接触的手传振动测量结果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贺州市望宝山石材有限公司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开采,属于职业病危害分类严重的企业
  • 分项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布局

符合

/

2.布局

符合

/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

基本符合

部分岗位噪声和手传振动检测结果超标。

5.

基本符合

部分岗位噪声和手传振动检测结果超标,防护设施未完全有效。

6.

基本符合

为凿岩工配发的手部防护用品为纱布手套,不符合要求,无法满足作业人员对手传振动的防护需求。

7.应急救援

符合

/

8.

符合

/

9.用室

符合

/

10.监护

基本符合

未按规定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进行复查,未安排准备离岗的员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11.

符合

/

12.

符合

/

13.

符合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相关职业卫生培训;未完全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培训。

14.申报

符合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基本符合

部分建议未落实,详见表11-6

三、综合结论:贺州市望宝山石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论概括如下:

本次所检测公司4号采区凿岩岗位、2号采区凿岩岗位和3号采区绳锯岗位噪声危害作业分级为轻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

本次所检测公司3号采区钻孔岗位、5号采区钻孔岗位噪声危害作业分级为重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应尽可能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本次所检测公司3号采区钻孔岗位、5号采区钻孔岗位手传振动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如减少作业时间、轮班作业等,并为手持钻孔设备的凿岩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振手套。

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与建议整改完善后,可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水平内,满足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现场照片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22层2218号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更多精彩

Copyright © 2022 广西中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柳州 | SEO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