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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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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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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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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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责任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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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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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包括各个部门等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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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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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章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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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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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已涵盖警示与告知、申报、宣传教育培训、防护设施维护检修、防护用品管理、监测及评价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应急救援与管理、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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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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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理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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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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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机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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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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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配备专职或兼职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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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专职管理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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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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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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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较为完善,包含了制度、检测、体检、培训教育、个人防护用品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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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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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前期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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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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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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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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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经过安监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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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进行防护设施专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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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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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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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工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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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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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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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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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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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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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均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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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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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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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场所以告知牌形式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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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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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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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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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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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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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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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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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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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放射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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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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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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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嫁职业病危害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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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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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
场所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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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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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此次所检测的危害因素中不存在超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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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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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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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和无害作业相对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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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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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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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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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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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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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没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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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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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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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配有急救用品,日常均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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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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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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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没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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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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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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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放射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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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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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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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日常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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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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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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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给作业人员公布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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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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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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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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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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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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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作业工人签订的合同中包含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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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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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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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订了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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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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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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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将检测结果、评价结果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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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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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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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发放到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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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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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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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作业工人未发现职业禁忌证者及职业病病人,对检查内容异常人员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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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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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防护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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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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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经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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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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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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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防护设施台账收集齐全,由管理人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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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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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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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防护设施设置全面,配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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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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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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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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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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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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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定有设施检修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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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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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人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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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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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按计划由正规途径进行采购并根据发放标准进行发放、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体系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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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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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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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给接害岗位工人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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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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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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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均有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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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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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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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作业工人能按制度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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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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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教育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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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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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都已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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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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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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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工人在上岗前均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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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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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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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定期对作业工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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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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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健康
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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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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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作业人员均为利旧,无新进员工,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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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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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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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组织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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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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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禁止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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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项目制度规定一经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将调离至无健康损害的岗位并妥善安置;已将职业禁忌证者调离至无健康损害的岗位并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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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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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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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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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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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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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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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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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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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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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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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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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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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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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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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工资中包含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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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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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应急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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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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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救援措施、救护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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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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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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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并有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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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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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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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有应急设施、应急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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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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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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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发生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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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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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54项,不考核5项,不合格1项,合格48项,合格率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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