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6

灵山景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

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报告书编号

中赛预评[2023]020

用人单位名称

灵山景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太平镇、旧州镇、陆屋镇

企业联系人

纪秩龙

项目简介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风电场总容量148.5MW,风电场同步建设30MW储能。经计算,本期工程代表年上网发电量约42197.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2842h。为满足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电力送出需求,实现电力就近消纳,建设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那学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

及建议

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其他)”。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预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工频电场和高温(夏季)强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综上所述,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护补充设施和措施,则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预期可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

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建设项目设立的职业卫生条件,项目可行。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的评审。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22层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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