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都城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1
贵港市港北区都城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港北区都城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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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编号 |
中赛现评[2023]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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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贵港市港北区都城木业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中西村S304道路南侧 |
企业联系人 |
韦思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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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贵港市港北区都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7年,租用贵港市中得绿地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用于建设胶合板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中西村S304道路南侧的旱地,场地原为单板厂及晒场,租赁用地面积为8640m2。项目已在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50802-20-03-041512,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并配套1条自用胶水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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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陈大刚、黎祖雄 |
时间 |
2023.7.18 |
企业陪同人 |
韦思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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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人员 |
黎祖雄、陈大刚、农天馨、梁丹 |
时间 |
2023.7.26~2023.7.28 |
企业陪同人 |
韦思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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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木粉尘、甲醛、氨、氢氧化钠、电焊烟尘、氮氧化物、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高温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木粉尘、甲醛、氨、氢氧化钠、噪声和高温。 检测结果:本次所检测各车间各岗位接触的木粉尘、氨、一氧化碳和氢氧化钠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本次所检测生产车间各岗位接触的甲醛检测结果除生产车间制胶岗位的甲醛浓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他岗位的甲醛浓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各岗位噪声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本次检测热压工和锅炉工两个工种接触的高温,热压工接触的高温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锅炉工接触的高温强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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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及建议 |
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贵港市港北区都城木业有限公司属于人造板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分类严重的企业。 二、分项结论:
三、综合结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除生产车间制胶岗位的甲醛浓度和其他岗位木粉尘、氨、一氧化碳、氢氧化钠和噪声检测结果及锅炉工接触的高温强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他岗位的甲醛浓度及热压工接触的高温强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甲醛浓度超标岗位应在作业点设置毒物危害和防护的明确标识,劳动者应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对劳动者及时进行健康体检。应改善热压工工作环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暑降温防护措施,保持劳动者的热平衡,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与建议整改完善后,可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水平内,满足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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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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