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14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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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编号 |
中赛职设[2023]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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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柳州市北雀路117号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
企业联系人 |
李婷 |
项目简介 |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建设柳钢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处理柳钢集团钢铁冶炼过程中所生产的烟尘,包含但不限于高炉干法灰、转炉一次灰,年处理量约15万吨干灰。并于2022年5月23日向柳州市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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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 |
本项目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氧化锌、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氧化钙、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高温、噪声和紫外辐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氧化锌、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氧化钙、高温和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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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及建议 |
本次对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个人防护、应急救援、警示标识等方面按照各项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了设计,结合建设项目的工艺特点提出了必要且可行的防护措施,并采纳了《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合理可行的补充措施和建议。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设计专篇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和建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且在建成运营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人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在工艺流程、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预测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可以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除尘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能够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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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按照建议修改后,专家组同意通过《设计专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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