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5-07

关于《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1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20161231)等文件规定,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西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

       中心坐标:东107.088359°,北纬23.609164°

    项目业主: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调查地块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位于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中心坐标为东107.088359°,北纬23.609164°,总占地面积116742.61m2,地块历史属于工业用地。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小龙矿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小龙矿砖厂、私人企业自建一个砖窑;邻近地块历史上存在的企业主要为东面的田东小龙苗圃联合木材加工基地、南面的东油石化小龙加油站、西南面的中国石化加油站(福昆线站)、西北面的中国石油加油站(横山大道站)等。根据田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102220191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建设规划定点通知单2019)城规管地定字第104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属于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建设用地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对地块内、邻近地块及邻近周边1km范围内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内容主要采取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相关部门访问等形式进行,根据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对地块可能受到的污染情况进行必要的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进行初步采样分析,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不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受到的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不计,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地块可用于第一类建设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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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22层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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