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忻城县砖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9-14

关于《忻城县砖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1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20161231)等文件规定,忻城县产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忻城县砖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忻城县砖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白沙岭

中心坐标:东经108.659685749°,北纬24.088512130°

项目业主:忻城县产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调查地块忻城县砖厂地块位于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白沙岭,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659685749°,北纬24.088512130°,占地面积68338.80平方米(约102.5亩),属于工业用地。2001年以前为国营忻城县砖厂,地块内还存在过忻城县砖厂、忻城县丰源木材加工厂、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邻近地块为忻城县水泥厂地块及忻城县万隆大型汽修厂。根据忻城县政府规划,拟对调查地块进行收储,目前地块规划用途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要求,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调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第一类用地限值。

二、调查结论

对地块内、邻近地块及邻近周边1km范围内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内容主要采取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相关部门访问等形式进行,根据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对地块可能受到的污染情况进行必要的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进行初步采样分析,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类用地要求,不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受到的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不计,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地块可用于第一类建设用地规划。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2021729日于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专家评审,并于2021910日取得评审意见,同意项目通过评审报告文本存放于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料室,欢迎广大群众来查阅。报告查阅地点为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8号之一文轩大厦11-17号。联系电话:0772-88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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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22层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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